1月24日讯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广东省卓建律师事务所文娱体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涛谈到了他对于国内主办方运作国外球队来华比赛的看法。
这次利雅得胜利中国行赛事的突然延期,根据体育业内的说法是,本次赛事不少赞助商的投资都与C罗出场“挂钩”。如果C罗无法出场强行办赛,主办方或许赔得更多。所以C罗中国行延期而不是取消是否与此相关,因涉及商业机密当前无法证实或证伪。
在赛事运作方面,广东省卓建律师事务所文娱体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涉外商业体育赛事过去其实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但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无论是在办赛层面,还是商业开发层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内而言,办赛首先是要注重流程合规。任何引进的商业体育赛事都属于大型活动,需要有各级部门的审批,工作协同。相关的立项工作、售票、营销等,都需要留足档期和周期,切不可以豪赌的心态,不按流程冒风险。”
“对外而言,中国的体育产业人士需要和外国同行‘同频对话’,在营商理念和合约方面达成一致。”丁涛表示,“当下,对于足球和一些体育项目,中外的理解由于环境的不同存在差异。例如外国球队普遍很纯粹,在商言商,接触的时候,外国的理解普遍是过来踢一场友谊赛、热身赛,和中国的强队过招,顺便来开发一下中国市场。外国人也知道中国是看重明星效应,但是他们的本意还是以足球为主,或许不愿意仅仅将其包装成为一个粉丝见面会,用娱乐化的方式去运营。”
“另外,当前短视频和直播带货大行其道,外国球星参与其中,能获得很好的流量效应的确不假。但外国球星的契约精神,版权意识很强,肖像使用的条条框框,相关的商业权益,在合同签字前可谓是‘锱铢必较’。反观很多网红、平台有太多‘低成本蹭流量’的行为,会让外国人觉得咱们的商业不规范,不规矩,难持续。”
(德里森)